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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
关于建筑建材企业申报“创新型科技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所确定的“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和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升级。科技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建筑建材专家委员会将对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进行优选,认定一批具有技术先进、管理有序、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为“创新型科技企业”,以便规范市场、促进企业竟争力,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民间投资为主、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新技术和生产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产品为特征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筑建材技术发展方向的建筑建材企业均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生产规模及经济效益,(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上,年利税增长率在5%以上,其中技术性收入与新产品(包括技术革新项目)销售收入应占总收入30%以上。)
2、 企业生产管理组织严密、科学规范(包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人才激励机制等。)
3、重视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自主研发新技术的情况或引进的技术成果生产产品的状况,研发投入占全年销售总收入3%以上。
4、员工知识(学历)构成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占专职从业人员10%左右,(中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5、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自己专利为主导生产出品牌产品或名牌产品。
6、企业领导人能认真树立科学发展观,注重和谐发展。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国际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健康安全体系。
7、企业积极参与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活动,有政府或权威机构颁发的奖励证书或其他证明。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向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建筑建材专家委员会评审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2、企业在提交申请表时将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寄给评审办公室: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企业提供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企业2006、2007年度财务报表;(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4)产品鉴定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5)产品执行标准及近期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6)新产品及新技术应用情况;(7)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
3、申报材料经评审办公室审查合格,在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十天)。
4、由评审办公室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
5、经专家组评审合格的企业颁发“创新型科技企业”奖牌及证书(有效期二年)。
5、获奖企业在国家科技部相关网站及媒体公告,并优先申报科技部计划体系中的有关项目的认定和立项,如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创新基金、火炬计划、星火计划、863计划” 等。同时优先入围科技部“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定。
6、对荣获“创新型科技企业”的企业按评比、公告等实际支出缴纳相关费用。
四、申报时间范围
申报时间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到2008年10月2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办公室地址及联系人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建筑建材专家委员会
地 址:上海市新郁路199弄8号202室
邮 编:201824
电 话:021- 61121581 61121582 61121858
传 真:021-61121583
联系人:孙 斌 (13524913688) 刘怀玉(13910623292)
附件:创新型科技企业申请表(可在www.jzsg.org或www.shhjxh.com网上下载)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
建筑建材专家委员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建筑建材企业申报“创新型科技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所确定的“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和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升级。科技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建筑建材专家委员会将对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进行优选,认定一批具有技术先进、管理有序、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为“创新型科技企业”,以便规范市场、促进企业竟争力,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民间投资为主、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新技术和生产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产品为特征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筑建材技术发展方向的建筑建材企业均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生产规模及经济效益,(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上,年利税增长率在5%以上,其中技术性收入与新产品(包括技术革新项目)销售收入应占总收入30%以上。)
2、 企业生产管理组织严密、科学规范(包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人才激励机制等。)
3、重视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自主研发新技术的情况或引进的技术成果生产产品的状况,研发投入占全年销售总收入3%以上。
4、员工知识(学历)构成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占专职从业人员10%左右,(中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5、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自己专利为主导生产出品牌产品或名牌产品。
6、企业领导人能认真树立科学发展观,注重和谐发展。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国际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健康安全体系。
7、企业积极参与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活动,有政府或权威机构颁发的奖励证书或其他证明。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向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建筑建材专家委员会评审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2、企业在提交申请表时将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寄给评审办公室: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企业提供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企业2006、2007年度财务报表;(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4)产品鉴定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5)产品执行标准及近期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6)新产品及新技术应用情况;(7)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
3、申报材料经评审办公室审查合格,在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十天)。
4、由评审办公室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
5、经专家组评审合格的企业颁发“创新型科技企业”奖牌及证书(有效期二年)。
5、获奖企业在国家科技部相关网站及媒体公告,并优先申报科技部计划体系中的有关项目的认定和立项,如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创新基金、火炬计划、星火计划、863计划” 等。同时优先入围科技部“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定。
6、对荣获“创新型科技企业”的企业按评比、公告等实际支出缴纳相关费用。
四、申报时间范围
申报时间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到2008年10月2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办公室地址及联系人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建筑建材专家委员会
地 址:上海市新郁路199弄8号202室
邮 编:201824
电 话:021- 61121581 61121582 61121858
传 真:021-61121583
联系人:孙 斌 (13524913688) 刘怀玉(13910623292)
附件:创新型科技企业申请表(可在www.jzsg.org或www.shhjxh.com网上下载)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
建筑建材专家委员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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